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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石堂網路書店 購物推薦 轉身的幸福:律師娘×愛情辯護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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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身的幸福:律師娘×愛情辯護





轉身的幸福:律師娘×愛情辯護 評價



網友滿意度:



有人說

閱讀 是從有限的物質世界

到達無限的思想空間最快的方法

每本書都是開啟新世界的門窗

閱讀使我在新世界裡暢遊

一句句 一頁頁

各式各樣的角色人物

像我呼喚

帶領著我一起遨遊

直至最後一頁

在博客來看到

轉身的幸福:律師娘×愛情辯護

相信這本書大家都挺面熟的

沒錯這可是超級暢銷書呀

小編我最喜歡看書了

已經練就到了

一目十行的高深功力

而#GOODS_NAME#

真的是人人稱讚的一本好書

我反覆咀嚼其字字句句

便覺得韻味非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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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身的幸福:律師娘×愛情辯護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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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訊息描述: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• 《轉身的幸福:律師娘×愛情辯護》



      司法只能給一紙判決書,

      但幸福無關贏或輸,而在你是否相信。



      律師娘v.s 29種自信姿態+29則法律悄悄話!



      先看見你自己,

      你就能看見,世界不是只有他而已。



      愛可能失落,卻是生命最珍貴的禮物。



      遇過太多女性因為對法律懵懂,而被珍視的愛打趴在地,「律師娘」林靜如好不捨,她想讓大家知道,永遠要相信自己一定有別的選擇,並且,認真地去面對。



      因此,她讓筆下這29段人生親自開口,訴說她們的迷茫與抉擇。



      .她未成年懷孕,男友卻始亂終棄......她該怎麼做,才能讓自己再度得到幸福?

      .青春正盛的她選擇「量販」自己的愛情,卻被包養的男人劈腿,可以告他詐欺嗎?

      .男人毫不留情地對她拳打腳踢,她仍猶豫再三:「我應該提告嗎?但這樣一來他就有前科了......」

      .結婚20年了,丈夫突然訴請兩人的「婚姻無效」!難道這20年全是她一廂情願?



      失戀、婆媳、外遇、家暴、監護權、爭產......我們從眼前的愛恨糾結裡讀到似曾相識,卻也深刻懂得了,每一滴淚水都是學習,每一回心痛都是重生的力量。



      在法律與情感的交會路口,律師娘強悍又柔軟地給予犀利剖析,告訴我們,繼續相信,幸福就永遠不會結束。



      用力地痛過哭過,才知道擦乾眼淚後,自己有多美麗。

      四湖鄉水晶店

      本書特色



      繼暢銷書《說好的幸福呢?》之後,「律師娘的愛情辯護」最新力作!

      在法律與情感的抉擇路口,她強悍又柔軟地給予犀利剖析,

      告訴我們:繼續相信,幸福就永遠不會結束。



      150,000臉書忠實粉絲傾力相挺:

      20歲,愛就是愛,很簡單。

      30歲,做自己喜歡的事,不要為別人而活。

      40歲以後,你得先看見你自己,你才能看見世界......















        名人推薦



        ◎作家女王感動推薦!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• 作者介紹











        林靜如(律師娘)



        輔大法律系畢業,現從事法務工作,為可道律師事務所負責人之妻,因而人稱「律師娘」。



        在事務所裡,她是「大律師」老公的貼身特助,開庭以外的事她統統都要做,練就了十八般武藝。



        但她不想只是這樣而已。



        和大律師一起,聆聽著當事人的人生,感受著當事人的悲苦,陪伴當事人走過谷底,她決定,寫出她的感動,用文字說出比訴訟更撼動人心的影響力。



        她要讓聽到她說故事的人知道,自己的喜怒哀愁,有人會懂。



        於是,她開始經營「律師娘講悄悄話」臉書,分享形形色色的情感與人性,以及實用的法律知識,感性、知性兼具,贏得廣大迴響。獲《財訊》雙週刊專題採訪、中視新聞採訪報導,受邀成為《親子天下》嚴選部落客、Mamibuy駐站作家、媽媽經專欄作家、《皇冠》雜誌專欄作家,並曾為《蘋果日報》「律師娘講悄悄話」專欄作家。



        著有女性法律療癒短篇故事《說好的幸福呢?──律師娘的愛情辯護》、《轉身的幸福──律師娘×愛情辯護》,及長篇小說《離婚事務所》。



        她鼓起勇氣,跨出了第一步,相信你也可以。



        ◎【律師娘講悄悄話】粉絲專頁:www.facebook.com/lawyerwife

        ◎臉書社團:【律師娘的幸福召喚】、【律師娘─改變吧!女人要有競爭力!】、【律師娘:你不能不知道的婚姻真相】

        ◎婚姻、親子、家庭的法律資訊分享:line帳號@xat.0000188331.82g

        林靜如(律師娘)

        輔大法律系畢業,現從事法務工作,為可道律師事務所負責人之妻,因而人稱「律師娘」。

        在事務所裡,她是「大律師」老公的貼身特助,開庭以外的事她統統都要做,練就了十八般武藝。

        但她不想只是這樣而已。

        和大律師一起,聆聽著當事人的人生,感受著當事人的悲苦,陪伴當事人走過谷底,她決定,寫出她的感動,用文字說出比訴訟更撼動人心的影響力。

        她要讓聽到她說故事的人知道,自己的喜怒哀愁,有人會懂。

        於是,她開始經營「律師娘講悄悄話」臉書,分享形形色色的情感與人性,以及實用的法律知識,感性、知性兼具,贏得廣大迴響。獲《財訊》雙週刊專題採訪、中視新聞採訪報導,並受邀成為《親子天下》嚴選部落客、Mamibuy駐站作家與媽媽經專欄作家。

        她鼓起勇氣,跨出了第一步,相信你也可以。

        ◎【律師娘講悄悄話】臉書:www.facebook.com/lawyerwife
        ◎婚姻、親子、家庭的法律資訊分享:line帳號@xat.0000188331.82g

        作者相關著作:《





        轉身的幸福:律師娘×愛情辯護-目錄導覽說明





        • 推薦序──我是律師娘的老公/吳存富(可道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)

          自序──認真面對自己的選擇



          PART 1

          愛過不傷心



          愛,很簡單(未成年性行為)

          我們都要學會,用一個完整的自己去愛。



          青春練習曲(未成年懷孕)

          至少,你勇敢面對了自己的愛情。



          夢的真相(截圖分享的法律陷阱)

          轉念,就能在地獄找到天堂的入口。



          愛情量販俱樂部(侵害貞操權損害賠償)

          世上沒有人是真正完美的。



          幸福的模樣(性騷擾防治法)

          女人不是只能接受命運,也能挑戰命運。



          面具(婚生否認)

          不畏他人眼光,才能果斷決定自己的人生。



          裸戀(妨害家庭)

          即使一閃而過,曾經的情意也不會消逝。



          假日的聖誕老婆婆(監護權歸屬)

          有一天他會懂,真正把整個世界留給他的人是誰。



          最閃亮的是你(遇家暴時,保護令的申請)

          吃苦,是了解甜美的代價。



          PART 2

          從眼淚學會的事



          主婦的大事業(商標法)

          無論什麼年紀、什麼處境,你都要有目標而活。



          那一巴掌(家庭暴力防治法)

          永遠不要忽視暴力的嚴重性。



          誰慢了拍(隱匿已婚)

          該負責讓你幸福的,永遠是你自己。



          春雷(妨害秘密)

          要討好一個人不難,只要打從心底喜歡他就好。



          愛的理由(偽造文書)

          先擺脫需要被愛肯定,你才能找到自己被愛的理由。



          捨不得(拋棄繼承之祭祀權)

          你一廂情願地付出了那麼多,但真的是他想要的嗎?



          PART 3

          幸福且快樂著



          只是忘了(通姦罪)

          你只是選錯了一個記憶力不好的男人。



          從前,有一個公主(善意父母原則)

          王子與公主結婚後,上演的其實是家庭寫實小說。



          保存期限(婚姻契約)

          相信愛,它就不會結束。



          單身的進擊(占有輔助人的合法占有)

          人生,正是一連串的選擇。



          誤會一場(未指定犯人誣告罪)

          女人!自信能讓你更美麗。



          回憶的抽屜(結婚無效之剩餘財產分配)

          在這裡面存放的,是讓你自己不被遺忘的價值。



          撲火(徵信社的新招)

          他的唯一只能是我,不能是別人。



          執迷不悔(離婚相關請求權)

          先看見你自己,你就能看見世界不是只有他而已。



          PART 4

          因為相信



          我們的孩子(剩餘財產分配的撤銷)

          在照顧別人之前,記得先照顧好自己。



          不完美的對等(繼承人的婚生否認)

          並非只有一百分的對等,才是完美。



          以幸福交換幸福(祖父母的監護權)

          深愛一個人,便希望用自己的幸福交換他的幸福。



          最愛(撤銷贈與)

          無論你變成什麼樣子,都是我一輩子的摯愛。



          一半,一半(監護宣告)

          就從那一刻起,我知道,我變成「一半」的女兒了。



          這一刻(安寧緩和醫療條例)

          我不想經歷的,怎能讓我的摯愛承受?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自序



        認真面對自己的選擇



        有一次我洗碗的時候,我跟在一旁滑手機的先生說:



        「你知道嗎?我現在做家事跟以前是全職主婦做家事時的心情很不一樣。」



        先生打趣地問:「怎麼說?現在做起來很不甘願嗎?」



        附註一下,以我和他之間的默契,應該了解彼此的意思是,以前家裡的收入來源都是靠他,現在我自己也小有獨立的經濟能力。



        「剛好相反,我以前做家事做得很不甘願,現在倒是把這些事情當娛樂休閒活動。」



        「怎麼說?」先生的語氣裡明顯聽得出詫異。



        「以前在當全職主婦的時候,或是白天當你這個大律師的助理,晚上回家還是要燒飯、洗衣、打掃的時期,總會覺得,你認為我做的事情都是理所當然的,即使你自己閒下來了,你也不太會幫忙做家事。或許,你覺得你出去外面衝鋒陷陣很辛苦,你的工時很有價值,不應該做這些瑣事;也或許,你覺得自己是家裡負責賺錢的一方,所以我就應該把賺錢以外的事情都做好,讓你無後顧之憂。



        「可是,用那種心情在做事,其實很不快樂。可能是我對自己沒自信吧!總會覺得,你好像是認為我是因為什麼都不會,所以才留在家裡做家庭主婦的角色,既然這樣,我就該心甘情願地管好賺錢以外的事情。因此做起家事來,都像是我能力不好,所以就該任勞任怨,對自己做的事情也感覺好像沒什麼價值,覺得很沒有成就感,當然每樣工作對我來說,都是苦差事。



        「現在呢?當我做家事的時候,你知道我忙碌,會動手幫忙,會開口說這個留著你會晚點再做,體諒我白天的工作量,會幫我想怎麼樣減低我的工作量,反而我做起事來,像是在幫你的忙,心情自然好得多;我也知道,做不好你不會抱怨,你知道我有其他擅長的事。原來,女生有自信一點,真的很不一樣。」



        先生聽完以後笑了笑,沉默了一會兒,告訴我:



        「你想太多了,我自己的心態其實沒有太大的差別,但是我的確很高興你現在變得比較有自信,整個人也發亮了起來。也很肯定你去尋找自己擅長的事情,並且去實踐它。在我看來,你現在的成就比我還高了。」



        真的,出書、上節目、演講、寫專欄,我這一年多的人生就這樣轉換了一條超級不同的跑道。我很盡力在跑著,也很珍惜,因為我知道,我曾經對於自己的表現不受肯定有多沮喪。



        也因為這個心路歷程,每次我看到來找我們的當事人如果是全職媽媽受到不平等的待遇,就會特別感同身受。



        「他們說,我在家裡也沒做什麼事,是在累什麼?」



        「他們說,我不用工作,連個小孩也照顧不好,居然讓小孩生病。」



        「他們說,有本事我就出去賺錢,小孩不用自己帶。」



        這些話,大概有不少全職媽媽耳熟能詳。



        「我不想再待在那個家中了,可是如果我自己出去生活,我怕會因為經濟能力不好,失去小孩的監護權。」



        「他說,如果我堅持要小孩,就自己負擔小孩的費用,他一毛都不會出。」



        「他說,我不如外面的女人體貼溫柔。我整天被三個小孩纏住,哪來那些女人的閒情逸致!」



        這些故事,我們聽了千百次。



        很多女人告訴我,她們在婚姻當中過得不快樂。



        我反問我自己,我,在婚姻裡,快樂嗎?



        「好好想想你可以做的事情,到老的時候,你才知道怎麼定義你自己。」



        這是我先生曾經在我們一次「為什麼他都不幫忙做家事」的爭吵中,他送給我的一句話。



        對我來說衝擊很大。第一次聽到這句話的時候,其實很難過,因為當時,我是以律師身旁無所不能的助手「定義」自己,我認為我是無可取代的。



        但現在對我來說,我很開心曾經有段鬱鬱不得歡的過去,因為有那些日子,讓我感激每一個得來不易的機會不願意放過;相對而言,也開拓了我的人生另一條大道。



        回過頭來說,曾經當全職媽媽的三年很可貴,因為那是我把我所有的時間,付出給所愛的人的一種心情,就像戀愛的時候,你把所有的積蓄拿去買一個禮物送給對方,不管怎麼樣,都是非常非常美好的一段時光,也讓我體會一個女人為所愛的人全心付出的感受。



        所以,我很想告訴認為自己是為愛付出,對方卻無法理解的女人(說不定也有男人喔!):走過,就會留下足跡。當下,永遠是最重要的,感受你自己的付出,會比得到別人肯定重要。



        但是,當你覺得彼此的互動已經無法滿足你,一定要把握機會,尋找改變,永遠要相信自己一定有別的選擇。



        我認真面對了自己的選擇,你呢?



        二十歲、三十歲、四十歲......人生每個階段,你最重要的東西都不同,你不用做到最好,但一定要對得起自己的選擇。



        因為這些想法,讓我的第三本書誕生了。



        人生的漫漫長路,有很多轉折點,一旦路到了盡頭,不轉彎,你就只能碰壁了。在死胡同裡打轉難免,但你一定要記得:



        該轉身的時候轉身,幸福就在不遠處等著你。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夢的真相

        轉念,就能在地獄找到天堂的入口。

        你們難道不覺得法律對女性也太沒有保障了嗎?

        做錯事的是他,法律要懲罰的居然是我?這是哪門子的道理啊?!



        我十九歲就認識他了。在他之前,我從來沒有跟其他的男人交往過,我和異性之間所有的「第一次」,都記錄在他的身上。我這麼說,你們應該懂我的意思吧?我把我最美好的一切都獻給了他,也不計較他在我之前的所有風花雪月,難道這樣他還不能滿足嗎?

        記得四年前他追求我的時候,每天早晚都要跟我問安;只要我隨便說個想吃的東西,他一個小時後就送到我面前,不管當下有什麼重要的事在忙;甚至我半夜睡不著打電話給他,他即使在睡夢中被吵醒,依舊耐著性子陪我聊天……

        難道這些都只是他請君入甕的誘餌而已嗎?等到我成為他的囊中物,他就覺得我索然無味了,因為一個被豢養的女人,已經滿足不了他狩獵的天性。

        我天真地以為,吊了他兩年的胃口,他就會把我當成珍寶一樣的愛惜,這是我那個二十六歲就嫁得風風光光的表姊教我的:男人對太快到手的,都不會珍惜,只要別太快把自己給出去,男人就會任由你使喚。於是,我死守底線地讓他等了兩年,才謹慎地把自己交到他手上,但最後還不是換來他這樣的對待。

        所以,我不認為我對他做的一切有什麼錯,即使是在道德上,更遑論法律上那些扭曲社會價值的見解。



        「法律的確沒有辦法懲罰負心,因為男女之間的感情,不是法律能夠介入的。」

        既然如此,那律師,我靠自己的力量來懲罰他,為什麼法律卻要介入呢?我對他的控訴句句屬實,本來就是他無情在先,怎能怪我不義在後?

        從我把身體交給他的那一刻,他就該明白他應該負起的責任,更何況他還在我身體裡留下了一個紀念品,這是永遠都無法抹滅的事實。人總不能只要享樂,不要負責任吧!

        「你所謂的責任是什麼呢?」

        律師,那還用說嗎?當然是承諾了就不能始亂終棄啊!法律不是因為這樣的價值觀,才會有所謂的「遺棄罪」嗎?

        先不論他帶走我的童貞,光是知道我肚子裡那個紀念品的存在,他就應該時時刻刻都守在我身邊。那不是他的血脈嗎?對親生骨肉不聞不問,總是法律該介入的吧!

        律師,我說的應該沒錯吧?









        語言:中文繁體
        規格:平裝
        分級:普級
        開數:25開15*21cm
        頁數:304

        出版地:台灣













        商品訊息簡述:








        • 作者:林靜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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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• 出版社:寶瓶文化

          出版社追蹤

          功能說明





        • 出版日:2016/7/26








        • ISBN:9789864060603




        • 語言:中文繁體




        • 適讀年齡:全齡適讀




        • 館主推薦:★★★☆☆








        轉身的幸福:律師娘×愛情辯護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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